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和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各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8〕13号)和《关于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18〕40号)规定,经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评估等程序,确定济南市平阴经济开发区等20家单位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济南市商河县国家农业科技园等24家单位为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现予公布。

希望入选单位要珍惜荣誉、奋发作为,继续扎实推进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引领高端专家与地方需求对接、支撑专家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平台作用,为建立基层柔性开发高端人才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更好服务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和经略海洋战略的实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了解基地发挥作用情况和意见建议,做好行政区域内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总结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包括:基地发展及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情况,基地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和管理运行情况等。示范辐射作用发挥明显和取得突出成绩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通报表扬,并推荐参加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工作开展不力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称号。


 


附件: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和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名单.xls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