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拟记功个人和集体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并经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审定,拟决定给予曹鑫等537名同志、枣庄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等103个单位记功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2月9日至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8662859、8667126

收件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13房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财政局大楼1115房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枣庄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公示.docx

附件2:枣庄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公示.docx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