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召开 我省做交流发言

7月23日,人社部召开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总结“十三五”时期调解仲裁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人社部党组书记、部长张纪南作出批示,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徐国钧参加会议并做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切实加大调解仲裁工作力量,凝心聚力、务求实效,依法高效处理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彰显中国特色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优势为导向,以推动调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多元处理机制运行质效为重点,健全多元处理机制,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保障,切实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会议要求,要以发挥调解组织作用、落实仲裁制度机制、完善预防措施、强化基础建设为重点,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调解仲裁工作。

徐国钧在发言交流中,全面介绍了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情况。他指出,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持续高发、日趋复杂、调处难度加大,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着力建机制、强基础、谋创新、提效能,争议源头治理不断深化,协商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较好发挥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与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8.3万件,涉及劳动者54.6万人,涉案金额104.2亿元,调解成功率达69.3%。

一、牵头搭台,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劳动人事争议发生领域广、预防战线长,预防处理工作涉及党委政府部门、社会、企业和职工等方方面面,构建分级负责、协调联动、问题共治、信息共享、有效运作的多元处理机制至关重要。山东印发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格局。强化督考核监督,各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出台关于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和工作格局,尽最大限度预防争议、柔性化解争议。

二、守正创新,健全完善预防调解制度机制

一是突出基础性、引领性创新。立法施行《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将预防协商写入条例并专章规定调解,创新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调解组织可以主动调解、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及仲裁审查程序。二是坚持预防、协商、调解相结合。出台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工作措施、调解工作办法、调解协议仲裁审查规定,在全国率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健全用人单位调解组织网络和协商调解机制,建立提供预防调解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为最大限度预防和柔性化解争议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在济南市试点推进“调裁审援”一体化工作模式,探索调解员、仲裁员、法官、法学专家联合预防化解争议工作新机制。

三、强化保障,夯实协商调解基层基础

一是推进协商机制基础建设。指导地市制定《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工作规程》,在济宁、枣庄两市部分企业试点内部协商机制建设,推动协商流程化、场景化及协商结果可视化,提升企业自主化解争议能力。二是实施调解品牌化行动。在总结各地品牌示范引领做法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制定出台《山东省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标准》,进一步夯实调解工作基础。三是提升调解信息化水平。在省厅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题模块,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实现调解申请“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四、优化服务,深化调解效能建设

一是推动形成多元调解合力。指导各地建立行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协会、调解联盟等调解模式。青岛市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业态企业、交通运输行业、商协会和上合示范区等20余家预防调解联盟,烟台市建立三方四家联合调解工作站,滨州市成立联合调解中心,临沂市成立预防调解服务中心,带动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整体上水平。二是示范引领提升整体效能。在全省选择200余家调解组织分四批开展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济南市出台设立调解品牌工作室暂行办法并对首批5个基层调解组织进行授牌,枣庄市、滕州市分别成立“同心圆调解工作室”“张鹏调解工作室”,德州市成立院内调解工作室,积极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分级分类培训提升争议预防和柔性化解能力。创新培训模式,举办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调解员培训班,与知名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高级研修班,组织练兵比武、疑难案例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争议预防和柔性化解能力。

去年以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争议预防调解,第一时间就疫情防控期间预防调解等事项发布公告,调整优化服务流程等便民事项;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及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0.4%。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调解仲裁业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活动,拓展新形式新载体,探索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农民工技能培训中增加劳动人事争议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自主预防解决争议能力、调解仲裁机构柔性化解争议能力。